GB/T 17680.12-2008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12部分:核应急练习与演习的计划、准备、实施与评估
标准名称: |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12部分:核应急练习与演习的计划、准备、实施与评估 |
英文名称: | 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 Part 12:planning development conduct and evaluation of nuclear emergency drills and exercises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 >> 辐射防护与监测 >> 核辐射事故应急与处理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核能工程 >> 核电站、安全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6-03-24 |
实施日期: | 2008-11-01 |
首发日期: | 2006-03-24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提出单位: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起草人: | 禚凤官、陈竹舟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6-01 |
页数: | 15页 |
计划单号: | 20051375-T-517 |
书号: | 155066·1-31578 |
目前,GB/T17680《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分为12个部分,本部分是GB/T17680的第12部分。GB/T 1768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练习与演习的计划、准备、实施与评估准则;除特别说明者以外,本部分所规定的各项准则同时适用于演习与练习。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营运单位核应急组织的应急练习与演习;核电厂存在地的省级核应急组织的应急练习与演习可参照执行。本部分对核电厂核应急练习与演习的计划、准备、实施和评估规定了详细的技术准则,是对国家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GB/T17680.5《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和GB/T17680.9《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在技术上的补充。
没有内容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计划2 4.1 一般要求2 4.2 演习的分类3 4.3 演习的频度3 4.4 练习3 5 准备5 5.1 演习的管理5 5.2 监控员与评估员的培训要求6 5.3 时间安排与协调6 5.4 资源的确定7 5.5 情景7 5.6 练习或演习手册9 6 实施9 6.1 演习简介9 6.2 提前到位10 6.3 数据的提供10 6.4 练习和演习的监控10 7 评估11 7.1 一般要求11 7.2 评估准则的制定11 7.3 提问与讨论11 7.4 文件的收集12 7.5 评判与评估报告12 7.6 总结报告12 7.7 纠正行动1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768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7680.5-1999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GB/T17680.9-2003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